一、项目信息
由于工作需要,我委计划选取1个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开展来宾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价值评估工作,该项目包括来宾市辖区内6个县(市、区)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40年的经营权、来宾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医废中心)项目资产。
二、项目名称
来宾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项目要求
在国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机构等资格,服务单位需有资产评估资质,并在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备案,有在职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基本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且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或公开通报批评;在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服务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将列入合同条款,如违约不按规定完成,则解除合同,并处合同款2倍违约金。
本次评估费设置为8.8万元包干价,由来宾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五、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2日18:00前。
六、提交材料形式
采取一次性报名,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次,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中选评分标准
采购工作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详见附件),在符合采购资质条件下,以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现场提交材料或邮寄响应文件材料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市卫健委办公楼507室,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及电话:覃先生0772—6445598)。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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