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妇联、计生协:
根据《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实施方案和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控烟行动具体任务,推动我市实施控烟行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倡导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营造无烟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积极推进政府牵头负责、多部门协作配合、全民共同参与的健康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健康来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营造无烟家庭建设宣传氛围(10月17日起常态开展)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建设无烟家庭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无烟环境和守护家人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风俗习惯对群众集体行为的影响,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控烟行动、健康细胞工程等工作,以各类节日和其他活动为契机,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宣传“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开展“寻找家庭健康守门人”“健康教育进家庭”等无烟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视频、直播等媒介,开展种类丰富、形式多样的控烟科普宣传,弘扬无烟文化。通过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使民众深刻领悟控烟的有利性和必要性,激发全体家庭成员参与无烟家庭建设的热情和创造性,并动员吸烟的家庭成员加强自律,做到不在家里吸烟或不吸烟,拒绝二手烟给家人带来的危害,全面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二)深入开展无烟家庭讲座活动(10月17日-11月7日)
各县(市、区)应结合健康社区建设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下沉至社区(村)开展无烟家庭讲座,充分利用社区(村)这一密切接触群众的宣传平台,将无烟理念渗透进最基础的家庭单位。各县(市、区)应组织开展1次以上无烟家庭公开讲座。通过多方面宣传无烟家庭理念,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健康生活理念,促进公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生活水平,赢取人民群众对我市全面营造无烟环境的支持。
(三)打造无烟家庭建设典范(11月8日-12月8日)
各县(市、区)要督促下属乡镇(街道)大力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0个以上无烟家庭,由县(市、区)检查考核验收后,择优选取一批建设效果良好、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无烟家庭向社会宣传,探索无烟家庭建设模式经验,每县(市、区)推荐辖区内优秀无烟家庭不少于1个。各县(市、区)要做好无烟家庭建设疑难点的归纳,善于发掘典范家庭创新点,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无烟家庭建设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健康文明的无烟家庭环境,为广泛推行无烟家庭建设积累经验,做好示范作用。
三、工作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等平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属地无烟家庭建设,做好相关创建过程中的材料收集和整理,主持开展面向社区的无烟家庭宣讲活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主动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获取专业戒烟服务,进一步推广无烟健康生活理念。
(二)妇联组织。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监督引导作用,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带动创设无烟家庭环境,推动无烟理念融入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协调开展无烟家庭公开讲座与控烟宣传活动。
(三)计划生育协会。
各级计生协要主动发挥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带动育龄人群家庭踊跃参加,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无烟健康家庭。
四、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深入推进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力抓手,推动我市全面构建无烟健康环境。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通过考核的无烟家庭名单、本县(市、区)2023年度无烟家庭活动开展情况与建设工作总结(活动照片每场3-5张),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对于各县(市、区)报送的无烟家庭建设典范与工作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将在总结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规信科(爱卫办)联系人:韦国良
电 话:0772-6654048
邮 箱:lbsawb2018@163.com
附件:1.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
2.“建设无烟家庭 守护家人健康”创建无烟家庭倡议书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宾市妇女联合会
来宾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3年10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