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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15: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4楼,邮编:546100,电话:0772-6622211,电子邮箱:lbswsjs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部署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委领导班子换届情况,及时调整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情况

根据自治区、来宾市有关规定要求,我委继续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根据来宾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以市本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及政务信息、政策文件等为主要内容,持续完善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职责,按时在广西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表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21年,我委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先后发布《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下半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信息公开标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针对网站栏目设置不规范问题,按照“网站首页、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卫健知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六大模块,系统调整部门网站栏目。针对重点信息不突出问题,优化了网站首页和政府信息公开界面加强信息公开分类管理。针对基本信息未更新问题,补充、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基本信息。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委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立足公众信息需求,重点推进我委职责范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卫生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医疗卫生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新闻动态等各类信息726条。

1.聚焦信息公开基本要求,规范公开医疗卫生领域重点信息。一是对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扎实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基础政务信息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各科室发文管理,做好主动公开类政策文件的发布工作。三是结合部门职责,规范公开医疗卫生领域重点信息,如系统梳理、公开市直医疗机构简介和服务项目等基础信息。

2.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热点,及时公开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一是在部门网站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动态”专栏,坚持每日更新辖区内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等信息,紧跟疫情防控形势,公开防疫政策、知识48条。二是在政府及本部门网站规范公开辖区核酸检测机构、疫苗接种点、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等重点信息,及时更新。三是坚决履行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栏目主要保障单位职责,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布各类疫情防控信息36条,努力展示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工作局面。四是充分利用网站平台互动交流功能,回答群众关于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政策的咨询。

3.聚焦群众关切,主动发挥门户网站宣传媒介作用。一是强化公告公示类信息发布,思想观念从“文件要求公开”向“主动利用网站提升群众知晓率”转变,发布招生考试、人事任免、先进评选公示等信息55条,门户网站日益发挥出宣传媒介的实际作用。二是强化工作动态宣传,加强与本部门及二层单位政务新媒体的联动,保证新闻宣传更新的及时性和质量,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86条。三是强化健康知识宣教,设立“卫健知识”栏目,累计发布健康知识10条,突出宣传防范溺水、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重点健康知识。四是强化指南类信息公开,突出换位思考,从群众认知需求的角度优化内容,如以流程图的形式公开计划生育奖扶申报程序,同时公布咨询电话,保障群众“查得到、看得懂、有得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信息公开制度、突出社会热点、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卫生健康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民互动作用未充分彰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领导信箱等功能未有效发挥。

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群众信息需求为中心,主动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内容发布,统筹做好新闻动态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强化与糖尿病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的联动,完善部门网站的健康知识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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