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规定,由来宾市投资促进局编制。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4楼,邮编:546100,电话:0772-4233382,电子邮箱:lbswsjsw@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周玉娟主任任组长、谢学军副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委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并指定1名综合素质好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本委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来宾市卫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来宾市卫计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来宾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来宾市卫计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来宾市卫计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来宾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的目录、指南基础上及时更新、上报相关资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专用电脑和专职人员,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全区统一平台上发布更新公开信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政府公开信息不涉及重点领域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在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中共收到1条群众提问事项,我委在提问当天及时予以答复。
(二)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委每月定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统一公开平台上发布更新政府信息,2019年全年公开信息64条。
(三)主动向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规定每月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报送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政府信息材料。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委在政府信息生成日1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统一公开平台上发布更新政府信息,2019年全年公开信息64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委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按要求履行行政收费权限,对各医院公开收费及减免项目进行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201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招商引资相关信息需进一步提高。为此,2019年计划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办法》,确保公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全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科技信息的需求。
(二)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事务管理中,重视信息公开的时限。明确专人定时维护信息公开栏目,按照要求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本单位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类,对发布内容项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坚决遵循“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和安全、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该公开的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该公开、涉密信息坚决不公开。难以界定的信息,及时请示保密部门,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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