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来宾市卫健委决定从2023年5月起至2024年3月,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治理重复信访及化解久拖不结的信访积案和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等三个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工程项目、信访积案、医疗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现将受理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内容
(一)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投诉举报内容:重点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治理重复信访及化解久拖不结的信访积案投诉举报内容:重点是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疑难信访事项或久拖不结信访积案未制定并实施领导包案化解方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属于本市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投诉举报内容:重点是药品、医疗设备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方式:0772-6694670
(二)书信方式:
1.信访举报箱地点: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来宾市卫健委4楼电梯口走廊
2.来信请寄: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四楼412室来宾市卫健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6100。
(三)电子邮箱:lbsjzylfb@163.com
三、投诉举报受理时限
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
四、投诉举报需知
(一)投诉举报内容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内容。
(二)投诉举报人应当实名投诉举报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对所提供的反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以投诉举报为名干扰或阻挠机关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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